车辆使用性质
时间:2023-08-09
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所载明的车辆用途。
注: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和运送学生机动车。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运送学生机动车是指用于有组织地接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7座及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又称校车。
(来源:拍卖术语,SB/T 10641-2018)
时间:2023-08-09
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所载明的车辆用途。
注: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和运送学生机动车。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运送学生机动车是指用于有组织地接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的7座及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又称校车。
(来源:拍卖术语,SB/T 106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