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工业免税区
时间:2026-05-27
多哥工业免税区,2011年,多哥颁布第018号法律,对工业免税区地位、性质和作用作了规定。多哥设立免税区主要目的,是促进经济和工业发展,促进出口和就业,并鼓励利用当地原材料开发生产等。
在多哥,工业免税区不受地理位置限定,经免税区管理公司批准取得免税区企业身份资格,即可在多哥五大行政区任何地点设立企业。工业免税区内企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条件是不论工业企业或服务企业,其80%的人员须在工业免税区工作。多哥政府同时鼓励投资商,将免税区企业设立在滨海区以外地区,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内地优惠政策,在公司税或最低限额包干税和工资税等方面的减免力度更大、减免期限更长。
截至2024年底,入驻多哥工业免税区的中资企业有3家,分别从事药品、木业、摩托车装配业务,另有4家中资企业正在办理注册审批手续。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