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丹德自贸区
时间:2026-05-19
丹德自贸区,2021年设立,是安哥拉境内的第一个自贸区,其法律依据,是2020年颁布的《自由贸易区法》《税收优惠法》和2021年颁布的相应实施细则。在安哥拉,自贸区须由总统令批准设立,并由总统令对自贸区名称、地理范围、经营活动、存续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自贸区鼓励私人投资工农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高科技产业及高附加值产业。自贸区内企业,须使用、加工安哥拉本地原材料,产品主要面向出口。
丹德自贸区重点发展产业包括:轻工业、中型工业、重工业;物流及配送网络;教育、职业培训、研究和创新;休闲、酒店业和旅游;住宅地产;其他工业支持服务。自贸区内企业,享有税务优惠政策和海关政策。目前,丹德自贸区正在制定配套的外汇和财政政策、外国移民政策、劳工政策。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