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划出的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的地区。在实践中,经济特区既是对特殊政策、特殊体制、特殊发展道路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发展经济、承担历史使命的特殊区域。

      在全球,经济特区遍布许多国家,形式多样。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和作用可以概括为:引进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加就业机会,扩大社会就业;加快特定地区经济发展与经济开发的速度,形成新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形成吸纳和辐射作用等。

      我国于1980年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立经济特区,1988年设立海南经济特区,2010年设立喀什经济特区,2014年设立霍尔果斯经济特区。我国经济特区经营范围广泛,一切在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中具有积极意义的工业、农业、畜牧业、养殖业、旅游业、住宅和建筑业、高级技术研究制造业,以及客商与特区共同感兴趣的其他行业,都可以投资兴办或与特区合资兴办。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