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关税

      普惠制关税即普遍优惠制关税,是指发达国家承诺对来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普惠制的主要规定涉及以下方面:对受惠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对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对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包括免责条款、预定限额、竞争需要排除等);对原产地的规定(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证明等)。

      (此信息由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数字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