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被遗忘权

      欧盟发布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提出了“被遗忘权或删除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被遗忘权包括了传统的遗忘权和删除权,前者指将某些公开数据完全删除的权利,其针对搜索引擎带来的问题,源自于对名誉、身份和人格的保护;后者指将用于自动化处理的个人数据删除的权利,旨在赋予个人对其数据更有效的控制权。

       (此信息由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数字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