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2019年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召开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并为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接受授牌,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指出,各试验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各自优势和结构转型特点,在数字经济要素流通机制、新型生产关系、要素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大胆探索,充分释放新动能。
      (此信息由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数字贸易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