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究与开发服务

      委托研究与开发服务是指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与新产品和流程的实验性开发。原则上,有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此类活动,以及与电子、医药和生物技术相关的商业研究,代表技术前沿的操作系统的开发均可纳入此类。是指同新产品及新程序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有关的服务,涉及物理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的活动。包括(1)系统开展的旨在扩大知识存量的工作:提供订制及非订制的研发服务;出售源自研发的专利权(涉及专利、版权、工业程序和工业涉及(包括商业秘密)及其他);(2)其他 :别处未包括的测试和其他产品/程序开发活动。

  (此信息由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