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业园区

      日本工业园区(工业团地),1968年,日本政府出台《都市计划法》,对城乡工业专用地域、准工业地域、商业地域和住宅地域等进行划分,规定工业园区须由都道府县知事批准,在政府指定的专用地域中兴建。

      截至2024年,据不完全统计,日本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间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达到约4600个。对于企业为主体兴建的工业园区,要求企业主用于投资该园区内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实物资产的资金额,要达土地购买资金额的70%以上。企业入园资质须由有关机构进行论证。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