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
时间:2025-10-30
经济特区,是在中国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建立经济特区。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中国海南经济特区宣告成立。
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5个经济特区相继建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成就举世瞩目。
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靓丽名片。如,深圳经济特区位于广东省的东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2010年延伸到全市,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2015年,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成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年来,从中国改革开放的“探路者”成为新时代的“示范区”,现已成为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和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全球知名创新之都。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