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经济特区
时间:2026-08-15
马拉维经济特区,2023年,马拉维颁布《2023年经济特区法》。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经济特区类型,包括农业和食品园区、商业服务园区、信息通信技术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干港、出口促进区、旅游与休闲区、二级城市以及城市中心等。二是开发者权利,包括可获得最长50年的租赁权,并可续租;同时可将土地转租或出售;有权开发特区内的土地和资产;可与第三方签订开发合同。三是经济特区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除进口税、预提税、印花税、各类地方商业收费以及企业所得税,初始优惠期为5年。
马拉维《2023年经济特区法》,为马拉维经济特区的开发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加快工业化步伐,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目前,经济特区有关筹建工作正在推进中。截至2024年,马拉维政府初步确定建设姆祖祖(Dunduzu-73公顷)、利隆圭(55区-417公顷)、布兰太尔(Matindi-130公顷)、布兰太尔(Chigumula-22.7公顷)4个经济特区,其中Chigumula已明确为工业园区。
(此信息由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副教授姜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