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工业园区

      利比里亚工业园区,2017年,利比里亚颁布《经济特区法》,规定了经济特区被许可人、开发商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还规定了特殊的税收和激励制度,以吸引国内外投资。在经济特区,实施国际海关标准,允许经济特区许可证持有者、开发商和运营商经济活动中的资金交换和转移。在每个经济特区内,经济特区管理局将为企业注册、颁发执照、许可证和批准以及征收税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1975年,利比里亚政府设立了一个自由工业园区。内战爆发后,该工业园区被摧毁,园区土地被作为他用。战后,利比里亚投资委员会有意重新设立工业园区和自贸区,以鼓励并吸引外国投资,实现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在园区内的企业依法享受免关税和公司所得税等优惠待遇。

      利比里亚议会曾推出“蒙罗维亚工业园区”,计划在蒙罗维亚市郊,设立约450公顷的工业园区,但由于水、电等基本生产所需要素和必要基础设施无法满足而陷入停滞。

      (此信息由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副教授姜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