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外贸易区

      美国的对外贸易区,是指在港口或机场划出一块特别区域,凡是依法进入该区的货物,都可以免报关或缴纳关税;货物从区内转口货运到国外也不用交税;经海关许可,货物出入对外贸易区视同出口。

      在美国设立对外贸易区,需符合以下条件:(1)区内允许开展商品组装、展示、清洁、生产、混合、加工、重贴标签、重新包装、维修、储存、测试、销毁等业务。(2)如在区内生产、加工等活动导致货物海关税则归类发生变化或内销资格发生变化,须经对外贸易区委员会批准。(3)区内禁止开展零售贸易,禁止人员生活起居。(4)对外贸易区原则上应当位于美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入境口岸60英里或90分钟车程的距离范围内。(5)申请设立“分区”的企业应进行成本收益核算,说明单独设区的理由。

      美国对外贸易区分为主区和分区:“主区”,主要位于港口或工业园区附近。“分区(或特殊用途区)”,当一家企业无法在现有“主区”开展特定经营活动时,经美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主区之外新设“分区”。由于对外贸易区关注公共利益,因此申请设立“分区”时,企业需说明会给当地带来哪些公共利益。

      (此信息由吉林恒轶律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姜德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