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

      根据(1961年)ATA公约条款签发,与一份在国际上具有效力的担保相结合,可以代替国内海关单证并作为进口关税和税费的担保,用于对货物的暂时进口和适用的货物过境(通常与展览或类似事项相关)进行担保的国际海关单证。

      注:如果接受对货物暂时出口及再进口的监管,则不适用国际担保。

      (来源:GB/T 39458—2020,国际贸易便利化术语)